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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六百六十四章 既往不咎

  第一千六百六十四章 既往不咎 (第1/2页)
  
  “还没好好的感受。”
  
  “雪花绽放的气候。”
  
  “我们一起颤抖,会更明白,什么是温柔……”
  
  舞台上,身着一席亮面红裙的天后,用她独特的气声唱法,演唱自己的标志性歌曲,《红豆》。
  
  唱过这歌的人有很多,但归了包堆拢一块,也比不过她这位原唱。
  
  因为这歌打设计阶段,就是冲着适配她的嗓音去的。
  
  张远带着口罩和帽子,坐在最前排的位置上观看表演。
  
  他可以走员工通道,搞来内场吊牌。
  
  但我这个老板都买票,公司里的人想耍花样就得掂量掂量了。
  
  只是……老王这票卖的,他都肉疼!
  
  最贵的票5000多,这会儿全国大半人一个月工资都没有5000。
  
  还有黄牛票存在,炒的利害。
  
  张远统计了一下,老王干演唱会的个人收入,是平均每个字200块。
  
  这是按照每场23到27首歌,每首歌几百到一千多个字推算出来的。
  
  什么叫赚钱?
  
  人家一口气的功夫,大几千就赚完了。
  
  天后打个嗝都够普通人家吃半个月肉。
  
  张远能明显感受到,老王的气息,嗓音,相较刚认识那会儿有变化。
  
  稳是一如既往的稳,但气息变弱了一点点,音色的润度也下降了一点点。
  
  即使如此,也强过大部分同行。
  
  她算是现场和演唱会差异较小的主了。
  
  张远听着,脑中回忆起了当年在《神雕侠侣》剧组,古墓派山洞里拍戏时的场面。
  
  那会儿艰苦的条件下,浑身湿透的两人坐在暖炉旁,他也曾听过这段歌谣。
  
  回忆总是特别美好。
  
  那些痛苦会变淡,美好则会变浓。
  
  尤其对逐渐成熟的人来说。
  
  张远侧过脑袋,看向一旁的谢公子。
  
  他也带着口罩,顶着帽子。
  
  只不过口罩和帽子更大号,遮的更严实。
  
  只是能遮住口鼻,却不会遮住眼睛。
  
  古话说“眼为心中之苗”。
  
  心事逃不过眼神,这也是好演员必须有眼神戏的原因,许多犯罪心理学,微表情学都研究眼神。
  
  而此时谢公子的眼睛里有光。
  
  是专注的光,投入的光,富有感情的光。
  
  张远见到过这种光,在好几个女生的眼睛里见到过。
  
  张远看了几眼后,心说还是个顺毛驴。
  
  之前和我别扭的,说话都咬着牙。
  
  结果今天来演唱会前,走路都蹦蹦跳跳的。
  
  还揣了好几罐冰可乐在包里分给自己。
  
  “有时候,有时候。”
  
  “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。”
  
  “相聚离开,都有时候……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。”
  
  台上的老王继续唱着。
  
  不知道台上这位和台下这位,经过结婚离婚后,是否对这些歌词愈发感同身受。
  
  虽然还有些许少年感,但终究是沧桑了许多。
  
  结婚,有孩子算啥,该分开还得分开。
  
  感情这东西,烧的时候越炽热,熄的时候越唏嘘。
  
  “可是我,有时候。”
  
  “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。”
  
  “等到风景都看透……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。”
  
  也许所有能够走到最后的感情,都不是轰轰烈烈,而是细腻无声的。
  
  “你能不能别说话了!”霆锋转头喷了句,打断了张远伴随歌词的独白。
  
  “这不是给你鼓劲嘛。”
  
  “谁用你啊!”霆锋不满的拉了下口罩,继续看表演。
  
  一个多点后,演唱会结束。
  
  不返场,老王不来这套。
  
  主要年纪大了,体力也有点跟不上。
  
  就像郭老师,刚红那会儿,憋着劲返场二十多次,非要打破相声行的返场记录。
  
  现在年纪上来了,按照谦嫂的说法,德罡的身体可不如原来。
  
  就也没有这种雄心壮志了。
  
  和后期的周董一样,开始划水。
  
  而且王非都是自己真唱,不像那些话筒大摆锤的选手,“部分”真唱。
  
  或者像伍佰老师一样,让观众花钱唱歌。
  
  “走,去后台。”
  
  “不去了……”谢公子还扭捏起来。
  
  “来都来了。”张远说出了华夏四大话术之一。
  
  顺便给老王去个电话。
  
  “喂,什么事?”
  
  “刚才唱的很好,我在现场,你看到我没有。”
  
  “你又不提前说,我哪里看得到。”
  
  “刚下台好累啊,挂了。”天后就这态度,他都习惯了。
  
  但钓霆锋用王非,钓王非就更简单了。
  
  “打牌不?”
  
  就这仨字,刚才还半死不活,要死要活的天后,那也慵懒的嗓音立马精神起来。
  
  “给我半个小时换衣服卸妆!”
  
  累?
  
  谁累了?
  
  工作完打牌,就和健身完来一瓶冰可乐一样,最靓了。
  
  当然,结果大概率也是健身后喝可乐一样,一场白干。
  
  钱都得输出去。
  
  他都没来得及说有谁,对方就挂了电话。
  
  急的不行。
  
  说半个小时,就半个小时,天后打牌从不迟到。
  
  “去哪里?”
  
  “酒店还是家里。”
  
  “我还没吃饭呢?”张远抱怨道。
  
  “吃啥,叫几碗馄饨,边打边吃就好了。”老姐不在乎这个。
  
  “还是先吃吧,边吃边聊,慢慢来。”张远朝一旁使了个眼神。
  
  老王满是清一色的也眼珠子,这才瞧见一旁有道熟悉的身影。
  
  霆锋抬手挥了挥:“好久不见。”
  
  “是啊。”
  
  “先吃饭?”张远再次问道。
  
  老王白了他一眼,没说吃还是不吃,只是很嫌弃的说出了与之前霆锋所述一模一样的话。
  
  “谁用你啊。”
  
  要不你俩是绝配,对我的态度都一样。
  
  都这样了,肯定得先吃。
  
  吃着聊起了他俩都在魔都的原因。
  
  “做生意真烦人。”天后给出自己的结论。
  
  不知在说他俩,还是说前夫。
  
  “我侄女呢,最近弄啥呢?”张远问起窦靖童小朋友……现在是大朋友了。
  
  “去伯克利了。”天后答道。
  
  仿佛女儿去了世界一流音乐学府不是啥大事。
  
  “你也不说一声,我去送送她,再随个份子。”
  
  伯克利在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。
  
  就是倒茶叶那地儿。
  
  自己不太去。
  
  他属于没话找话,给俩人散开些重逢的尴尬。
  
  把本就不算太厚的冰给化开后,就没他啥事了。
  
  吃完饭,天后很意外的表示今天不打牌了,让自己先回家。
  
  他俩要单聊。
  
  张远难得成为电灯泡,有点不习惯。
  
  “要给你买杜雷丝吗?”他还很关心的问霆锋。
  
  换来的是一个“滚”字。
  
  不识好歹。
  
  骂骂咧咧的回到酒店。
  
  虽然在魔都也买了不少房子,但不常住连洗漱用品都没有,就不如住酒店。
  
  次日,上午。
  
  他和霆锋约好在公司见。
  
  “呦呵。”
  
  他提着魔都特色生煎包,边吃边等。
  
  自己精神矍铄,对方则顶着黑眼圈,打着哈欠。
  
  还时不时伸几下胳膊腿,看着好似很疲惫。
  
  “累坏了?”
  
  “一晚上没睡。”
  
  “没想到你够可以的!”张远夸道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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